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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轻微剐蹭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后续赔偿做好依据。在发生轻微刮蹭的交通事故后,责任比较明确(例如:一般情况下,两车追尾,后车应承担全部责任),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然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通行的地方进行协商或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出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这种情况下你有一定责任,但非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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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已经认定对方全责,可以先火化尸体。如果事故责任已经认定,获赔偿多少与尸体是否被火化没有关系,根据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死者家属需要在尸体检验结束后的10天内办理丧葬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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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车辆违章的具体扣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会对违法人扣除12分、6分、3分、2分、1分。比较常见的闯红灯就是扣六分。酒驾则是直接扣除12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地法院有: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私家装修工受伤后,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赔付,如果是雇员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的,我们经常看到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为了避免麻烦而将事故私了。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抗辩,认为因保险事故损坏的第三者财产,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公司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所以,保险公司会因当事人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和勘验而拒赔。然而,虽有保险合同的约定,但是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的合理赔偿金额,应当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与第三者当场达成的赔偿协议中确定的赔偿数额并未过高,也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那么,就应属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 ,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遇到以上情况,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帮你进行专业审查分析,教你如何正确处理。如果情况紧急,可直接微聊具体咨询详细沟通下?可以委托律师帮你。
  • 超载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认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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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不肯结案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 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是不能买卖的,因为没有房产证,就不能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也没有办法拿到这套房子的产权;而且在买卖的过程当中,还可能出现一房多卖,或者购房者拒不付款等情况,存在比较大的风险,所以必须要确认有房产证之后,才能决定是否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本律师认为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3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调查并作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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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交易习惯,正常是要进入公司账户的。
  • 建设工程索赔的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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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商铺什么时候购入的?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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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加班公司是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加班费的2、法律规定如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违法分包的行为有:分包行为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工伤停工留薪期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也可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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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的贷款是通过正规平台或者相关机构还是个人贷款给你,建议你通过正规银行贷款,避免损失和纠纷。
  • 一是农民工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并签订一定期间的劳动用工合同,由支付人在发放工资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税款,以其实际收入扣除法定费用后,按5%至45%累进税率纳税;二是农民工在短期内提供劳动服务,按“次”或按月取得劳务报酬,由支付人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税款,月收入或“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去800元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月收入或“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在扣除收入额20%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三是农民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至35%累进税率纳税;四是农民工因购买彩票中奖所得每次超过一万元的,按“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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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两个部门,让他们出具方案,不行投诉
  • 可以要回。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 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做好对农民的补偿,不能按永久用地办理征收手续。临时用地无法避让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要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由有关市、县统一报省厅批准,并报部备案。按照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和要求,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占用基本农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基本农田的,也应少占,由有关市、县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复垦。基本农田多数是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劳务公司的发票,一般纳税人为6个点,小规模为3个点。6个点和3个点,是增值税的征收方法不同。劳务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的,所开的增值税劳务费发票为6个点,是专用发票,但其收进的许多成本费用的专用发票,也可以按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在6个点的销项税抵扣,所以实际税负远低于6个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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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失业金是只要有离职手续和人社局登记就可以领取的社会福利制度。买意外保险是商业保险行为,两个互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外嫁女是独生女儿的话,这种情况下,当父母过世之后,依旧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利。不过,根据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法律规定,虽然具有继承使用权,但这使用权并不是永久性的。在使用期间不能够重新修建,直到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受害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立即报案。(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要体检,新兵到部队后一个月内还要进行终检,终检不合格的退回入伍地县级武装部。一般都是等新兵入伍完毕后,进入适应性训练时候开始复检,时间大约是新兵入营后的2个星期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说明受要约人提出了新要约(《合同法》第30条),新要约意味着对原要约的拒绝,使要约失去效力。双方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发生变化,原受要约人成为要约人,原要约人成为受要约人。
  •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也就是说,借多少钱,拿到的就得是多少钱,要是钱不对数,就要按照拿到手的钱来计算利息。砍头息从本质上来说是非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诈骗一千不可以立案,但是会处以行政处罚。当事人被骗,可以亲自到公安机关报警;如果诈骗公私财物超过当地的受案标准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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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纳税人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待遇。当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能按一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但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来备查。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通常而言也能成立,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另外采用口头形式的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是的,在劳动仲裁调解书上签了字,就是生效了,也就是调解成功了。生效后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调解书的内容。调解书和已经生效的裁决书法律效力相同。调解书生效,如果一方不执行调解书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一审法院强制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原来是本村村民,因为各种原因迁到其他村没有新安排宅基地或转为了城镇户口,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经村委会出具证明且公告无异议的,可以确权。在“不动产权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灭失后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知情人可以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携带:1、公章;2、《职工申报表》;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向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既有违约金又有损失赔偿的请求一般而言是不合理的。现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违约后,违约金明显低于或高于确认的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增加或降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生育期的女职工享有下列待遇:1、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工资福利,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休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取保候审开庭不去不可以的,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经法院传唤,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如果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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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下项目不可以申请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农民合同制退休的新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一般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即可退休;2、如果从事高危行业的,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当事人对于亲属借钱不还的,应当与其主动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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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按照立法原则,判处缓刑的前提条件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对于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按照法律规定,正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判处缓刑的初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只要看取决于法院内部审批的时间和银行处理的时间
  • 单位受贿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应当是五年。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其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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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年刑期最多能减刑二分之一。入狱后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刑,并没有时间规定。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措施。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司机开车就要由司机承担违章责任。如果是简单的闯红灯之类的,则由司机承担,如果发生重大车祸之类的,则可以和物流公司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您好,如果被抓的话,现在应当尽快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了解基本案情,做出后面的判断。
  • 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指:1.主观方面一般为直接故意。2.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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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首后又翻供不是自首。相关规定当事人投案时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依据。因当事人自首而使悬案得以告破,在审案件得以顺利处理的,应当认为自首的价值已经实现,即使以后当事人翻供,也不影响自首的成立。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上市公司不能从股市拿钱,上市公司从股市拿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不能提取股市的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 以下情况才会定为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客观方面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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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70年后,房子的产权将归国家所有。 只要购房者有正式的房产证,房屋的产权在此之后就会到期,仍然归房主所有。 这里应该说,70年的产权到期是指开发商拿到土地的时间被推迟70年,而不是购房者买房的时间往后推70年。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先登入公租房申请网站,点击页面中的查询、修改申请表选项,选择修改申请表,根据页面提示更改主申请人等相关信息。主申请人更改之后,原来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是会被作废的,通常来说,只要符合相关要求是可以变更主申请人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 只要不是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销后可以到省外重新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
  • 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过户日期的,办理过户有期限,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过户期限。除此之外,房屋买卖合同过户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 设立《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目的是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土地承包公开、公平、公正;要求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保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动迁协议契税抵扣没有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拆迁之后购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都能免交契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重新购买房屋时,价款中相当于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免交契税。对于新购买的房屋总价超出货币补偿金额的部分是需要缴纳契税的。拆迁户办理契税相抵也是要看情况的,拆迁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简而言之就是补偿钱或者补偿房子,两种拆迁办理契税相抵都是在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成本:1、企业、单位以换取开发产品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投资企业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换取的开发产品如为该项土地开发、建造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接受土地使用权时暂不确认其成本,待首次分出开发产品时,再按应分出开发产品(包括首次分出的和以后应分出的)的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2.换取的开发产品如为其他土地开发、建造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应付出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 2、企业、单位以股权的形式,将土地使用权投资企业的,接受投资的企业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按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公允价值和土地使用权转移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算确认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如涉及补价,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成本还应加上应支付的补价款或减除应收到的补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外嫁的闺女没有权利继承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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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股东无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按照公司章程,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资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决权的股东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民法典中的相邻关系是: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用水、排水相邻关系;通行相邻关系;土地相邻关系;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宅基地分两种:(1)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2)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商标的类别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 购房合同违约的多少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一般不超过损失的30%。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首先当事人需要提供自己的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以及房产证还有份额约定书;之后将这些资料提供给房管局,其会对这些资料进行排号受理;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对份额变更的相关信息,重新制作不动产产权证书;最后我们等待领取新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一般监护人不能随便处置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继承的遗产。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70年的房子土地使用产权到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不可以弄成长期用地,临时用地的法定最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其中,在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债务人转换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在经债权人同意后,可以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如果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擅自转移债务的,该行为对债权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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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疫情的大环境下,防疫措施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向政府进行反馈
  •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每个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人大代表。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省、自治区每1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直辖市每2.5万可以增加1名代表;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240名,每2.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3、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40名,每50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 4、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5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2、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3、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4、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 可以。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除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外,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捆绑式”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退役士兵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3、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4、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5、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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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债后,经法院判决仍不履行的,法院会将欠债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通知出入境机关限制其出境。欠债不还的法律责任: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若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不合法。就社保来讲,社保的钱是单位和员工各交一部分给国家的社保机构的,单位发钱给员工是不能代替社保的,即使发现金,社保也还是没有买。而签合同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不能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欠债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坐牢的。人民法院判决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一般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在还款时,为了防止债权人以已还过的欠条再次要求债务人还款,一般会要求债权人返还欠条或销毁。但是,常常会有忘记要回或销毁的情形,虽然事实上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但是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完全可以就该凭证起诉还钱。如果遇到已经还钱但没拿回借条或者欠条,债权人要求还钱并起诉的话,作为债务人应该积极应对诉讼,应尽量收集已经还款的证据,如当时的见证人、录音、录像、汇款单据等证据材料,如果能够证明已经向对方偿还借款,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再次还钱。应诉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准备充足完整的证据,如果不方便应诉或担心自己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建议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在此律师提醒,作为债务人在还钱的时候千万要记得索回借条或当场销毁,即便无法要回或当场销毁,也应当要求债权人当场写下收据并在欠条或借条上备注已于某年某月某日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可以起诉,但需要律师调取被告身份信息。
  • 不能。在转让股份后,已经不再是该公司的股东,就不再有权利查阅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 虽然个体户,但是工资应当发给劳动者并且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辞职说走就走的,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个月后才处理,简易程序案件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普通程序案件在六个月内处理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可以提起诉讼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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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法协商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可以凭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到法院起诉维权
  • 目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才能退休;目前延迟退休还没有具体实施。《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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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必须明确,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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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夫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因为此时仍然是婚姻存续的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彩票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般在被抚养人成年后终止抚养义务,特殊情况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公务员除外,不可以仅凭工龄退休。凭工龄退休,仅限于国务院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30年的,经本人自愿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其他人员,不可以仅凭工龄退休,退休条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男22岁,女20岁。不到22岁不能领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 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3、本人在实际工作地没有本人及配偶的自有住房,且缴存职工在本省实际租赁自住住房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 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合法,且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识表示即为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财产分割比例如下: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离婚债务分割如下:1、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需要用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需要用夫妻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 没有的。两年义务兵期间没有任何的假期。周末的时候可以外出,但是只有半天时间,而且要按时归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 你好,房产会给男方,但是你可以主张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房屋的收益部分及还款部分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中止探视权,只能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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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交通事故死亡责任对半怎么赔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2022交通事故死亡责任对半怎么赔偿

    内容:需要说明的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下:财产损失责任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000元,死亡残疾赔偿责任限额110000元。那么2022交通事故死亡责任对半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051121人收看
  • 肇事逃逸不和解谁吃亏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肇事逃逸不和解谁吃亏

    内容:肇事逃逸不和解谁吃亏

    周春花律师
    2023.05.15292人收看
  • 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因此,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具有管辖权。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的相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调解所有的费用清单怎么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0673人收看
  • 潞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潞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7、住宿费及伙食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那么潞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9308人收看
  • 车险理赔的钱够不够修车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车险理赔的钱够不够修车

    内容:车险理赔的钱够不够修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车辆损毁的保险会在限额的范围内进行赔付所以车险够不够车损的赔偿由实际情况而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第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那么车险理赔的钱够不够修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0606人收看
  • 共享汽车车祸怎么处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共享汽车车祸怎么处理

    内容:共享汽车车祸如何处理共享汽车是新型的共享经济共享汽车出现交通事故的还是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那么共享汽车车祸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271008人收看
  • 简易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简易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内容: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那么简易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3476人收看
  • 嫌犯劫持公交车制造多起交通事故被判死缓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嫌犯劫持公交车制造多起交通事故被判死缓

    内容:据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提供的消息,曾经在去年5月12日持刀劫持并驾驶一辆大型公交车制造多起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10人受伤、27辆机动车受损的案犯苏海军,近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呼伦北路博北路口,苏海军驾驶的公交车因为被撞坏而停车,苏海军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公诉机关指控的苏海军犯罪事实成立。法院判决被告人苏海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么嫌犯劫持公交车制造多起交通事故被判死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0564人收看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伤残怎么鉴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伤残怎么鉴定

    内容: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会造成经济财产损失还会造成人身伤害人身伤害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造成残疾。在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其经济损失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今天我们就谈谈交通事故后怎么进行伤残鉴定的相关问题。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伤残怎么鉴定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伤残怎么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281016人收看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标准依据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标准依据

    内容:(三)特殊情况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龙珊律师
    2021.12.06366人收看
  • 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那么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17385人收看
  • 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几类?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交通事故现场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几类?

    内容: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原始现场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那么交通事故现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0395人收看
  • 2022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2022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1、丧葬费丧葬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未成年抚养费:城镇标准:2人;农村标准:2人。那么2022年安徽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31256人收看
  • 乘车人受伤要求肇事方赔偿可以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乘车人受伤要求肇事方赔偿可以吗

    内容:乘车人受伤要求肇事方赔偿可以吗看情况。根据前述规定,只有在受害人存在非一般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身体受到伤害的乘车者,可以选择任何一方要求赔偿,但是不能同时提起这两种诉讼。那么乘车人受伤要求肇事方赔偿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4570人收看
  • 律师调解交通事故有什么优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律师调解交通事故有什么优势

    内容:律师调解交通事故优势是什么 律师充当交通事故调解人有如下优势律师充当交通事故调解人有如下优势: 1、专业优势:律师是专门处理各类纠纷的专职人员,熟悉各类法律法规,精通处理各类纠纷的处理程序,具有其它任何群体调解所无法比拟的专业优势。律师担任交通事故调解人的缺点 1、难以准确把握立场。对于从事高智力的复杂劳动的律师来说,其吸引力有限,这常常会在律师心目中形成对从事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心理障碍,并进而影响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那么律师调解交通事故有什么优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4653人收看
  • 交通肇事犯能坐火车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交通肇事犯能坐火车吗

    内容:交通肇事犯能坐火车吗可以坐如果列入最高院黑名单不能坐软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如下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那么交通肇事犯能坐火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7377人收看
  • 未构成伤残能否得到精神赔偿金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未构成伤残能否得到精神赔偿金

    内容:2、直接将车主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起诉,保证了承担责任主体的赔偿能力和判决的有效的执行3、虽然余某父母考虑到余某的损伤够不上伤残而未进行伤残鉴定,但本律师在法庭上着重强调了余某属于未成年人及该伤害对余某未来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及医院的诊断证明有利于余某的部分,最终余某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未构成伤残能否得到精神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7699人收看
  • 开车撞死人无酒驾无逃逸会怎么处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开车撞死人无酒驾无逃逸会怎么处罚

    内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开车撞死人无酒驾无逃逸会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5475人收看
  • 省道超速20%是怎么处罚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省道超速20%是怎么处罚的

    内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因此构成此罪要求在客观行为方面,要同时满足四个方面的条件:

    郭铭芝律师
    2022.05.059357人收看
  • 交通事故逃逸责任认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交通事故逃逸责任认定

    内容: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保险公司一般会将交通肇事逃逸作为商业险免赔的事由。所以交通肇事逃逸不仅要加重刑罚,还将导致商业险难以索赔,甚至无法得到赔偿,因此,交通肇事后切忌逃逸。那么交通事故逃逸责任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08248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和费用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和费用

    内容:假如你不想请律师,或者感觉案件本身不复杂,没有必要花钱请律师,你也可以自己去走流程,证据够了,接下来就是需要你去准备诉讼法律文书了,准备好诉状、对方身份信息、你的身份信息材料等,起诉个人欠工程款,可以先去咨询法律人士,先了解法律常识,再了解如何准备资料搜集证据等,问专业的人士,才可以得到一些好的建议,避免在诉讼路上走弯路,搜集完证据后,假如你没有时间去走起诉流程,你也可以委托专职律师去为你处理这些事宜,签署一份授权委托协议,签署特别授权,让律师去进行接下来的流程,可以让自己很省心。

    李孟阳律师
    2023.08.01318人收看
  •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方案研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方案研究

    内容:本文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等方面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方案研究。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但关系到施工单位的竞争和发展,建设单位的荣誉和地位,更重要的是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广大人民安全息息相关。在建筑施工中,人的因素主要是指管理者的素质、服务人员的质量观念以及操作人员的施工水平。那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方案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14557人收看
  • 工程承包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程承包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内容: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那么工程承包合同格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10792人收看
  • 工程分包怎么界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工程分包怎么界定

    内容:工程分包怎么界定

    孔孟廷律师
    2021.11.29484人收看
  •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及其治理措施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及其治理措施

    内容:但企业历来以质量为生命,殊不知,在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安全是一个贯穿始终的角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无法落实,安全生产没有切实根本的保障。3.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理,是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但是由于很多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监理不到位。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技术资料安全意外伤害保险等项业务,资金投入少或投入不足,所以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那么建筑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及其治理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15621人收看
  • 百万工程款被拖延怎么办(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百万工程款被拖延怎么办(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内容: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应向谁主张工程款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层层转包、分包下的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索要工程款《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天用专案组通过对案件的分析,首先指导当事人王女士完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结算单、现场照片等9项证据资料,为在庭审中主张工程款奠定了强大的基础。

    许瑞林律师
    2024.02.28937人收看
  • 建筑工程结算争议如何认定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筑工程结算争议如何认定

    内容: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那么建筑工程结算争议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02127人收看
  •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承包人可以分包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承包人可以分包吗

    内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承包人可以分包吗

    姚平律师
    2021.10.29712人收看
  •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内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2021.11.29410人收看
  • 黑龙江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和过程控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黑龙江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和过程控制

    内容:黑龙江省政府建立健全安委会工作规则、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和工作流程图,突出重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监督考核和过程控制,加大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力度,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政府安委会出台了《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黑龙江省安委会工作规则》,编制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分工流程图》,进一步明晰了各成员单位职责,规范了安全监管工作。那么黑龙江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和过程控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5759人收看
  • 工程结算承诺书要怎么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程结算承诺书要怎么写

    内容:在我国建筑工程当中,对于工程的结算一般是根据签订的合同结算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对于我国工程结算,可以通过承诺书等一些方式进行约定,那么它的格式是什么呢?接下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工程结算承诺书要怎么写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那么工程结算承诺书要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02615人收看
  • 挂靠人可以同时起诉甲乙双方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挂靠人可以同时起诉甲乙双方吗

    内容:挂靠人可以同时起诉甲乙双方吗

    冯清琴律师
    2021.11.29632人收看
  • 小型水利工程如何审计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小型水利工程如何审计

    内容:以此通过这些程序来避免工程审计纠纷。在工程审计纠纷中,现在对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国家不做硬性规定,只是做指导价,具体价格可以与具体审计部门协商以上就是关于小型水利工程如何审计的相关内容。在进行水利工程审计时需要按照审计程序来完成相应的审计内容;同时审计需要提供基建工程相关资料、送审会计报表和审计资料等资料。那么小型水利工程如何审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16836人收看
  • 最高院关于工程结算的案例 工程结算的常见的类型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最高院关于工程结算的案例 工程结算的常见的类型

    内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的复杂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往往会因为难以平衡而发生纠纷,尤其是工程结算纠纷的发生概率相对于其它纠纷会比较大些。那么,如何化解工程结算纠纷?接下来由大律网建筑工程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程结算纠纷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李维律师
    2021.12.02518人收看
  • 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内容:建设工程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刘晓红律师
    2021.11.0295人收看
  • 购销合同书范本格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购销合同书范本格式

    内容: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内国家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那么购销合同书范本格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15487人收看
  • 技术咨询合同书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技术咨询合同书

    内容:具体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第三条顾问方的主要义务1.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咨询报告或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2.保证提出咨询报告符合下列要求:________.第四条保密条款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本合同期满后____年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______.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式条款对顾问方提供的咨询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_________.具体验收方式如下:__________.第六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1.委托方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速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_____的违约金。那么技术咨询合同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5475人收看
  • 建筑工地交社保要多少年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建筑工地交社保要多少年

    内容: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社保的重要性,事实上,缴纳社保有很多好处,你可以在年老时领取养老金(只要你已经缴纳了15年以上的社会保障),失业时可以领取两年的失业救济金,工伤赔偿金,生病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障,甚至可以在买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建筑工地交社保要多少年?

    邢颖律师
    2021.10.22354人收看
  •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内容:第六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水利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管理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识等制度。那么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201074人收看
  • 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多少钱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多少钱

    内容:申报建筑劳务资质,必须配置相关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技工和九大员等。(七)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分包服务。(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相适应的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应当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批准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那么建筑劳务公司资质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8275人收看
  • 民间借贷节约90%追讨时间的方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节约90%追讨时间的方法

    内容:5、法律分析:追回欠款的方法有(一)直接向债务人追讨,或与债务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6、债务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6、,和解法 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李孟阳律师
    2024.01.2223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做才稳妥,民间借贷不还钱被起诉的后果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民间借贷怎么做才稳妥,民间借贷不还钱被起诉的后果

    内容:借款人被起诉不还款有什么后果欠钱不还被起诉的后果:如果债权人能证明欠款事实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欠款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被起诉却无力还款,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 到期不还款 ,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民间借贷被起诉一般会怎么判民间借贷纠纷的判决如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

    吴梦云律师
    2023.12.01590人收看
  • 前男友借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前男友借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内容:前男友借的钱能要回来吗怎么要

    孔孟廷律师
    2023.04.1750人收看
  •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律师怎么催收债务(律师催收债务被打怎么办)

    内容:5、朋友的贷款逾期了,用户的手机总是被催收打电话催债,用户可以提醒朋友尽快还款,只要朋友运行了还款操作,哪怕没有还清欠款,用户也不会再遭遇催收电话,律师事务所怎么催债和外包公司催收有何区别1、律师事务所催债,是在律师事务所以函件催收、当面沟通或者诉讼的方式帮助委托人追索欠款,是在法律的尺度范围之内、合理合法地催收,暴力催债该怎么处理1、遇到暴力催收,应该如何应对:遇到发短信,打电话威胁的,就截图保留所有证据,通话保留录音,去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会有管理人员回电给你答复。

    刘晓红律师
    2024.01.18996人收看
  • 怎样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怎样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内容:你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制作和递交作诉状,收集并准备好证据,选择合适的法院,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在递交诉状之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人确已欠款,如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诉状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件,包括你的姓名、欠款人的信息、案件的事实和理由、要求法院做出的判决等内容,这是起诉欠钱不还的开始,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你需要确保文件发给正确的人,否则诉讼过程可能会被耽误,总之,起诉欠钱不还的人是一项需谨慎并需要一定法律知识的任务,但是,起诉欠钱不还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你掌握关键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陈宗琼律师
    2023.06.07539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是出借人作为原告,借款人作为被告,出借人到法院去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款。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5.2320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内容: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比如,对于民间借贷中的利息,其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例如,对于以房屋或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的借贷,诉讼时效将会延长到10年,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可能会问: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此外,对于某些特殊的借贷情况,诉讼时效也有所不同。

    林艳英律师
    2023.06.07629人收看
  • 民间贷款利息,民间贷款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民间贷款利息,民间贷款利息多少是合法的

    内容:本文将探讨民间贷款利息的合法范围。民间贷款是指个人或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行为,而利息是贷款的一种报酬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民间贷款的利息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超过法定利率。本文将介绍民间贷款的定义、民间贷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法定利率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了解民间贷款利息的合法范围。

    张嘉娱律师
    2023.08.15930人收看
  • 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内容:综上所述,开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代理进行诉讼,三、委托律师出庭的权利与利益原告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可以享受以下权利和利益:1.专业法律服务: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更好地为原告提供法律咨询、起草诉讼文件和代理诉讼等服务,提高诉讼效率和胜诉率,通过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原告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委托律师出庭代理可以更好地保护原告的权益,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是一种合法且普遍被接受的方式。

    张芸律师
    2023.12.06648人收看
  •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欠租机械赁费可以起诉总包吗,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的证据,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总包商需要承担机械租赁费用的责任,那么当欠租发生时,你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起诉总包商,要求其支付租金,那么,当你遇到欠租机械赁费的情况时,是否可以起诉总包商呢,欠机械租赁费不给怎么办如果遇到欠机械租赁费不给的情况,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1、与欠款方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欠款方进行协商,了解对方拖欠费用的原因,并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协议。

    任冰峰律师
    2023.12.28483人收看
  • 民间借款合同是无偿的吗,民间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民间借款合同是无偿的吗,民间借款合同有法律保护吗

    内容: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约束文件,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达成的共识,用于明确借款的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并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民间借款合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借款,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款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的内容是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也是双方权益的保障,综上所述,民间借款合同并非无偿的,而是一种有偿借贷关系的法律约束文件,对于出借人来说,民间借款合同无疑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保障,民间借款合同是否是无偿的。

    冯清琴律师
    2023.11.06931人收看
  •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样

    内容:信用卡逾期被起诉不去开庭,要是没有要求必须到庭,被告可以不出庭,但是法院会按缺席判决,如此一来被告就失去了为自己抗辩的权利,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不去开庭法院会怎么办1、信用卡未还被起诉开庭不去的影响是:被告签收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千元以上,是数额较大,银行可以报警,按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欠款收到法院通知开庭不去会怎样如果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但是开庭后经两次传票传唤,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吴梦云律师
    2023.10.24749人收看
  •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取保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内容: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的责任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两项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取保候审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并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违规行为,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保证人违反法律规定,担保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能会被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维律师
    2023.09.08416人收看
  •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内容:在我们的生活中,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银行业金融活动,是一种十分普遍的借贷形式。但是,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如果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要求,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纠纷和问题。那么民间借贷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2023.06.20822人收看
  •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呢

    内容:企业破产了,民间借贷还不上,法人坐牢后出来还要还吗1、如果是法人自己以个人名义借的,那么无论是否坐牢,债务始终是不能被豁免的,坐牢出来之后,借别人的款还得继续履行还款责任和义务,民间借贷公司破产债权怎么办法律主观:公司破产后债权的处理方式:应当公司终止后,由公司自行或债权人申请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债权、债务同时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法律主观:民法典对民间借贷的规定包括禁止高利贷,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借贷合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的条款也不得违反法律及违背公序良俗。

    许瑞林律师
    2023.11.08916人收看
  •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快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怎么起诉快

    内容:有借条怎么起诉欠钱不还的人债权人索要欠款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并递交所收集的证据,等待法院立案受理,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注明对方个人信息和证据等信息,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有欠条不还款起诉流程:整理相应的证据,准备向法院起诉,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等待法院判决,胜诉的话,若债务人仍然不归还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杨一凡律师
    2023.12.01404人收看
  •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别人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内容:欠钱不还,报警有一定作用1、证据不充分(如没有借条)的债权人通过报警,可以进一步促成调解以及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做报警笔录如此一来就固定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2、警察的介入会有一定威慑力对方会因为忌惮警察采取进一步措施(拘留等)而有可能主动还钱,或分期付款3、警察介入有助于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身份信息等都是后续起诉的基本材料否则去了法院也无法立案欠钱不还,报警能解决问题吗,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空间有限,不会深入,最多也就是进行调解,不会立案,欠钱不还能不能报警。

    张旭律师
    2023.06.07328人收看
  •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

    内容:3、境外诈骗的钱是否可以追回来需要视情况而定:(1)被骗子诈骗之后,应当保留好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立即报案,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1、法律主观:境外诈骗的钱如果报警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追回赃款的,可以追回,4、钱被转到境外可不可以追回,需视情况而定:(1)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钱财可能会被追回,警方将进行调查,并与国际执法机构合作,以追踪犯罪嫌疑人和追回被骗的资金,境外诈骗的钱可以追回来吗境外诈骗的钱追回的情况通常比较复杂,但在一些情况下是有可能实现的。

    郭铭芝律师
    2023.09.18932人收看
  •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私人借钱几年不还可以起诉

    内容:如果债权人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时间内提出实施请求,法院依据执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采取在银行冻结账户、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予以执行,直到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总之,贷款人可以在私人借贷协议中规定起诉权,在借款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起诉程序贷款人可以在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后的一段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在起诉程序中,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证人证言、银行转账记录或签名确认等,判决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规定,如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法律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实施请求,法院认为不能实施原判决,应当对原判决作撤销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东洁律师
    2023.06.07457人收看
  •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个人非法放贷罪立案标准

    内容:具体而言,可以参考如下的立案标准:1. 判断放贷人是否明知自己的放贷行为属于&ldquo,二、个人非法放贷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个人非法放贷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 情节严重:放贷人以非法手段放贷,贷款利率严重超出正常市场利率,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情节比较严重,个人非法放贷罪是指自行或者经过私人之间的联系,借贷双方没有经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行为,本文将围绕个人非法放贷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探讨。

    王学瑞律师
    2023.06.14316人收看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

    内容: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能做什么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查阅卷宗律师可以查阅案件的侦查卷宗,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指控的证据和事实等进行分析,进而制定最符合实际的辩护意见,二、会见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主要向当事人了解如下事项:1.其对《起诉意见书》所指控事实的异议,以及能证明其异议成立的证据或 ...,(五)与检察院沟通律师需要与检察院沟通,就案件的情况和辩护方案进行交流,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于海明律师
    2024.03.21319人收看
  • 独资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独资公司法人的责任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独资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独资公司法人的责任

    内容: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不是有连带责任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 的利益的,应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法人独资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法人独资企业交什么税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李维律师
    2023.08.141167人收看
  • 经济案件取保条件是哪些,经济案件取保条件是哪些要求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经济案件取保条件是哪些,经济案件取保条件是哪些要求

    内容:总而言之,经济案件取保的条件和要求相对较为严格,需要被告人提供充足的担保措施、身份证明、住址证明等,并满足特定的要求,如具备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具有亲密的家庭关系、无前科犯罪记录等,除了以上基本的取保条件外,根据官方对经济案件取保的相关规定,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被告人需满足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条件,才能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1. 具备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被告人需要能够证明自己具备固定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首先,被告人在申请经济案件取保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提供充分的担保措施:被告人需要提供可靠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在取保期间不会逃避法律责任。

    刘晓红律师
    2023.11.30907人收看
  • 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

    内容:肇事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 肇事逃逸对于一起交通事故来说是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也是对于伤者极不负责任,对于这种行为的必须要受到严重的处罚。

    王熙律师
    2023.05.1929人收看
  • 普票需要交税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普票需要交税吗

    内容: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专票和普票都是一样的,对自己本身没有什么影响,对购买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免税货物或劳务(服务),或应税货物或劳务(服务)未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均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区别:专业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只能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普通发票用&ldquo,表示,普通发票五联版用&ldquo。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7.04862人收看
  • 律师可以异地打官司吗(律师可以先打官司后付费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律师可以异地打官司吗(律师可以先打官司后付费吗)

    内容: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律师可以跨省打官司吗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第十三条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林艳英律师
    2023.12.26596人收看
  •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公司地址怎么变更

    内容: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有以下两种形式:1.网上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2)受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公司给予受理,(3)在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审查通过(4)审查通过之后,受理人员会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及制作新的营业执照,2、提交材料的现场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生成流程代码,同时在线预约,按照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跨地区、跨省:先改名后,再改工商,最后改税务,一.更改顺序同区:先改工商,再改税务,二、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陈明月律师
    2023.06.29491人收看
  • 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公司之间货款欠条)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之间的货款纠纷(公司之间货款欠条)

    内容: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张芸律师
    2024.01.08223人收看
  •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

    内容: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3000-20000元/件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民事诉讼败诉要承担对方律师费吗。

    李孟阳律师
    2023.06.08220人收看
  • 不可抗力可以索赔费用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不可抗力可以索赔费用吗

    内容:综上所述,不可抗力是否可以作为索赔费用的依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法律因素、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例如,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索赔费用责任,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因此,不可抗力是否可以作为索赔费用的依据,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综合考虑各种法律因素、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三、如何应对不可抗力事件并合理索赔费用1. 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责任和索赔方式,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翁玉素律师
    2023.10.07626人收看
  • 开庭后一般多久可以收到判决书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开庭后一般多久可以收到判决书

    内容:如果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行大量调查取证,法院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4. 法院工作量: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工作量不同,这也会影响判决书送达的时间,2. 当事人地址:如果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或无法送达,法院需要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这会增加判决书送达的时间,因此,当事人在立案和审理过程中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非常重要关键词:上诉、审理期限、判决书另外,如果李某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他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吴梦云律师
    2023.09.05444人收看
  •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侵犯隐私权的法律后果

    内容:什么叫侵犯别人隐私权(一)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侵犯他人隐私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四)具备因果联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ldquo。

    孔孟廷律师
    2023.08.211053人收看
  • 调解和和解有什么区别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调解和和解有什么区别

    内容:5、法律主观:二者区别如下: 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 诉讼 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崔玉君律师
    2023.11.07416人收看
  • 遭遇噪音扰民时,该如何维权?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遭遇噪音扰民时,该如何维权?

    内容:赵女士告诉法官,钱先生家空调室外机正好位于自家房顶上方,而按照小区空调室外机安装设计要求,室外机都应安装在外墙空调室外机护栏挡板内,但钱先生家空调室外机放置区域并非设计预留位置,因此,空调一启动,噪音严重影响自己生活,特别是对方在夜晚使用空调时,自家根本无法正常休息,楼上的空调室外机已经成为了赵女士的夜晚&ldquo,因此,赵女士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钱先生将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拆除,炸街&rdquo,安宁&rdquo。

    许瑞林律师
    2023.06.29393人收看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内容:四、结论与启示综上所述,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保险公司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了保险金,且保险事故是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求偿权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防止滥用代位求偿权的情况发生。

    赵金保律师
    2023.09.14835人收看
  • 强制送精神病院条件是什么,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犯什么罪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强制送精神病院条件是什么,强行把人送进精神病院犯什么罪

    内容:强制送精神病院条件如下:1、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不能直接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张旭律师
    2023.08.21537人收看
  •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公司设立失败,谁承担法律责任

    内容:如果公司设立失败是由于管理层的错误决策导致的,那么他们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设立失败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那么责任的承担就比较复杂,在结论上,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责任分担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没有固定的规定,总的来说,对于公司设立失败而言,法律责任的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设立过程中有其他合作方参与,并对公司设立的失败负有责任,那么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揭秘法律责任分担之道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公司设立失败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周春花律师
    2023.12.28848人收看
  • 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立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什么程度骚扰可以报警立案

    内容:如果您遭受的骚扰行为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您可以通过这些网络报警平台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骚扰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频繁地发送骚扰信息、威胁恐吓他人等,警方可以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在这个案例中,李某的行为构成了骚扰,王某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您遭受骚扰时,可以拨打当地的报警电话或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警方依法处理,如果言语骚扰达到了一定程度,例如频繁地发送骚扰信息、威胁恐吓他人等,就可以报警。

    张芸律师
    2023.08.221479人收看
  • 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取证合法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录音证据是否合法,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录音取证合法吗

    内容:证据对胜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录音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尤其运用广泛。因此,当事人在录音取证时,应当对录音证据取证的手段和注意事项有基本的了解,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简便地反映客观事实,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合法权益。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录音证据是否合法。

    任冰峰律师
    2023.07.311027人收看
  •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共同犯罪的成立基本条件包括

    内容:根据法理和司法实践,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主要有:二人以上犯罪人。即既可以是两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这些犯罪人共同参加或者共同实行犯罪。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冯清琴律师
    2023.08.16859人收看
  • 违约合同的赔偿损失和违约金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违约合同的赔偿损失和违约金

    内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可见,违约金不仅有违约惩罚功能,也具有损失补偿的功能,不能将违约金置于损失赔偿之外。那么违约合同的赔偿损失和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912人收看
  • 无效合同可以从哪些方面认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无效合同可以从哪些方面认定

    内容:法国法认为“如不能认定不是无效,可以认定有效”,此规则可以作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的借鉴。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违反某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否则,一概不无效,此即所谓“法不设责即豁免”。对于一份已经成立的合同,只要合同中不存在阻却合法有效的法定事由,该合同就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那么无效合同可以从哪些方面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8352人收看
  • 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怎样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怎样

    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1288人收看
  • 成都专家解读中秋国庆过节费缴税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成都专家解读中秋国庆过节费缴税

    内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三险”,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市地税局个税专家解释称,“按月计征”是指按照纳税人每月实际取得的收入计征,不是按次计征。如果企业在9月内分别发放8月工资、9月工资和中秋节、国庆节节日补贴,按税法规定,应合并9月份发放的收入,减去三险一金,再减去扣除标准3500元,余额作为工薪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成都专家解读中秋国庆过节费缴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0243人收看
  • 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

    内容:旅客索赔行李损失的,系托运行李,应在旅客离船或行李交还或应当交还之日起15天内,提出行李赔偿要求书,逾期不能再要求赔偿。行李交还时,旅客已会同承运人对行李进行了联合检查或检验的,无需提交行李赔偿要求书。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运输合同产生纠纷的,运费损失是不是应该支持,由具体的情况而定。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1.12.25320人收看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内容:在我国劳动法实务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是大家广为关心的事项,劳动者怎样可以主动行使值得大家思考和关注。劳动者可以主动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我们细分为三种,一种为劳动者的辞职权和另一种特别解除权,此外还有一种协议解除。我们把除协议解除之外的劳动者解除权统称为法定解除权,协议解除被称为合意解除。法定解除权简而言之,就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属于一种形成权,虽然劳动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但法定解除权是劳动者享有的择业权派生出来的权利,劳动者有权让渡自己的劳动权利,也有权收回自己的劳动权利。而协议解除,是双方达成解除一致,而终止双方间的权利义务

    龙珊律师
    2023.05.0939人收看
  • 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9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定其撤诉是否成立。符合上述条件,撤诉才能成立,仲裁庭才能批准撤诉。同意撤诉应制作仲裁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按撤诉处理,是指虽然申诉人没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仲裁中的一些行为实际上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仲裁庭视为撤诉。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6条规定,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仲裁庭即可按撤诉处理:申诉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申诉人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那么劳动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7292人收看
  • 仿制品当作古董出售重大误解要求退货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仿制品当作古董出售重大误解要求退货案

    内容:被告郭某某称这些物品系张某某母亲遗留的物品。几个月以后,原告发现他所买的二被告的物品多系仿制品,遂向被告提出退货还款的要求。故我要求退还购货款4万元。郭某某、张某某不服此判决,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评析评析简介原告彭某以4万元购买了被告的并非文物的9件物品,是否属重大误解,是本案处理必须加以确认的关键问题。一般认为,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损失,或者根本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那么仿制品当作古董出售重大误解要求退货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1557人收看
  • 元旦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元旦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内容:元旦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的话可以支付三倍的工资待遇,可以根据工资3000元的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出单日平均工资后,支付三倍待遇来处理。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那么元旦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6554人收看
  • 合同争议中仲裁的相关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合同争议中仲裁的相关问题

    内容:在合同中,往往存在“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这些表述是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时通常采用的表达方式,而一旦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又往往成为当事人提出裁决超出仲裁协议范围的理由,将“执行”、“履行”的内涵给予狭义的解释。那么合同争议中仲裁的相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2699人收看
  • 房产证契税的税率以什么日期为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房产证契税的税率以什么日期为准?

    内容: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有网民留言咨询:办理房产证应缴契税的税率2008年11月1日后改为1%。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那么房产证契税的税率以什么日期为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5734人收看
  • 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强调的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应按每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可自行协商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劳动者确同意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采用劳动者提出书面辞职书,用人单位予以同意的方式。那么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06561人收看
  • 赠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赠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

    内容:《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合同违约金20%的法律规定。那么赠与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9160人收看
  • 无效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无效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

    内容:合同无效还能主张违约赔偿吗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存在违约情形,不能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无效的,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存在违约情形,不能主张违约责任,法律主观: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索赔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单位举报,6、法律主观: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索赔事项,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单位举报。

    姚平律师
    2023.12.01576人收看
  • 学校免责合同有效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学校免责合同有效吗

    内容: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

    许瑞林律师
    2022.03.26521人收看
  • 职工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职工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内容:6、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技术培训和约定了服务期的情况下约定违约金条款。那么职工辞职有经济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2202人收看
  • 借贷纠纷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好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借贷纠纷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好

    内容:借款合同纠纷的处理法律分析: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任冰峰律师
    2024.03.07302人收看
  •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内容: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代替了原合同条款,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构成违约。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在因当事人原因变更合同的,如果造成损失,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应负变更的责任。那么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31701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可以鉴定工伤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什么情况下可以鉴定工伤

    内容:(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鉴定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9864人收看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内容:二、工程分包纠纷起诉状民事起诉书(工程纠纷)原告:xxx,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玉皇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3426077088被告:巴中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定代表人周某,系该公司董事长,电话被告:江苏纸业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法定代表人俞某丽,系该公司总经理,电话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54408元。

    王学瑞律师
    2023.03.03531人收看
  • 抢劫杀人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抢劫杀人罪的起诉书怎么写

    内容: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于xxx年1月14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xxx年1月26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xx市公安局执行。本案由枣阳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甲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移送x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孟阳律师
    2022.04.01642人收看
  • 绑架拐卖妇女罪判什么刑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绑架拐卖妇女罪判什么刑

    内容:绑架拐卖妇女罪判什么刑绑架拐卖妇女应该以绑架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陈明月律师
    2022.03.03601人收看
  • 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内容:刑事案件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拘传,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法律知识大律为您提供快捷、高效的在线律师咨询、在线委托律师等服务。

    吴梦云律师
    2021.11.15852人收看
  • 强制猥亵致人死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强制猥亵致人死亡

    内容:1、强制猥亵致人自杀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恶劣情节”,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猥亵的是已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构成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5、猥亵罪的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猥亵(未遂)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罪立案最轻处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未成年人量刑标准如下:如果猥亵的是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构成猥亵儿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学瑞律师
    2023.10.09755人收看
  • 结果加重犯和想象竞合的联系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结果加重犯和想象竞合的联系

    内容:构成吸收犯的数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而构成牵连犯的数行为侵犯的直接体必然是不同的对于反诉,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是罪质相同的犯罪,二、结果加重犯与想象竞合联系一数行为触犯的罪名的性质不同,二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害致死、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强***致死等想象竞合则与之相反其一行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对象如开一抢打死甲打伤乙。

    崔玉君律师
    2022.01.17332人收看
  • 小析牵连犯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小析牵连犯

    内容:⑴从各国刑事立法来看对牵连犯在法律中予以明确规定的很少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的刑法典中并没有采用牵连犯这一概念。比如在英美法系国家对这种情形一概予以数罪并罚。⑵以上事实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牵连犯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颇受争议的问题。国内对牵连犯的定义可谓是五花八门1、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取的方法或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⑶2、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叫牵连犯。⑸5、牵连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目的实施的实行行为与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陈宗琼律师
    2022.01.171037人收看
  •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内容: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如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29日通过、国务院关于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城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那么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9286人收看
  • 离职员工偷查公司信息违法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职员工偷查公司信息违法吗

    内容: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那么离职员工偷查公司信息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9111人收看
  • 被告人曹祥法、张举发、王天胜犯伪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被告人曹祥法、张举发、王天胜犯伪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内容:被告人曹祥法、张举发、王天胜犯伪证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张嘉娱律师
    2021.11.15185人收看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内容: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1.191042人收看
  • 公职教师缓刑会被开除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公职教师缓刑会被开除吗?

    内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公职人员在受到刑事责任的处理情况下,是会被开除公职的。教师虽不是公务人员,但一般情况下,学校应当予以开除。那么公职教师缓刑会被开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19383人收看
  •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怎么判

    内容:也正因如此,其危害性比侵犯著作权罪相对要小些;2、本罪的对象是侵权复制品。

    于海明律师
    2022.04.134660人收看
  • 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多久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多久

    内容: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多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于被害人死亡是出于过失。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

    李楠楠律师
    2023.05.2434人收看
  • 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是多久

    内容: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崔玉君律师
    2022.05.112566人收看
  • 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内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天,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那么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4.287876人收看
  • 犯罪中止会有什么结果?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犯罪中止会有什么结果?

    内容: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一是没有造成损害二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推荐阅读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犯罪中止的特殊认定相关知识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杨一凡律师
    2022.01.18361人收看
  •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内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分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已经造成严重后果两种情况。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的过失犯前款罪仅指过失犯前款罪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也就是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19542人收看
  •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郭铭芝律师
    2022.01.18692人收看
  •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是否为共犯?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是否为共犯?

    内容:具体到本案黄某身为某市看守所所长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吴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不构成受贿犯罪共犯2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伙同受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主体,具体到本案黄某身为某市看守所所长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而吴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不构成受贿犯罪共犯2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伙同受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主体,本案的关键即非国家工作人员吴某与国家工作人员黄某相勾结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的问题。

    黄东洁律师
    2022.01.17197人收看
  • 借贷纠纷如何变为刑事案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借贷纠纷如何变为刑事案件

    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为了解决资金周转等问题,民间借贷的情形不在少数,人们通常会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还款时间及还款方式等内容,那么,借贷纠纷如何变为刑事案件呢?大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李孟阳律师
    2021.11.04484人收看
  • 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利率上浮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利率上浮多少

    内容: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肯定比首套房比例高,通常首套房最低可以做到20%,利率上浮在10%-20%; 而对于购买二套自住房的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二套房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那么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利率上浮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29471人收看
  • 贵阳市二手房交易有什么风险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贵阳市二手房交易有什么风险吗

    内容: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租赁或存在其他共有人。实践中,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购买人应该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与出卖人直接协商房屋价款。购买人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约定,包括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及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等。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购买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对所出售的房屋无权利瑕疵做出担保,以尽最大努力维护自身的权利。那么贵阳市二手房交易有什么风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0598人收看
  •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

    内容: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据此,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旦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司法强拆基本上就能阻止了。那么拆迁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可以阻止强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2910人收看
  • 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纠纷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房地产咨询合同纠纷,房地产公司纠纷

    内容:房屋纠纷应该处理方式如下:协商解决,5、购房纠纷处理方式:协商解决,房产纠纷一般怎么解决1、房屋纠纷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种: 协商解决:当发生房屋纠纷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2、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调解,但诉讼解决所需时间较长,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所以如果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的,不建议直接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寻求解决方案。

    李楠楠律师
    2023.11.24992人收看
  • 如何缴税个人购置办公用房税?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如何缴税个人购置办公用房税?

    内容:个人购置办公用房如何缴税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个人购置企业办公用房越来越普遍。按税法规定,张老板一年应缴房产税1.16万元。但张老板为了少缴税,私下与自己所办的私营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即自己购买的房屋租借给自己使用的手法,每年仅缴纳房产税1500元,少缴纳税款1万多元。由于购置办公用房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者的税负存在较大的差异,偷逃房产税的私营业主为数不少,像张老板那样自订租赁合同作为出租的,占到徐汇区A大厦的90%。那么如何缴税个人购置办公用房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6380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用途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用途

    内容:房屋的不同使用方式,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所以法律规定,承租人不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住宅用改为商用等,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将出租房屋收回。承租人需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书面征得出租人同意,其中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由出租人或者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报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此,出租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进行出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或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租赁合同,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7921人收看
  •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

    内容:1、提交贷款申请购房者需要到到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借款人偿付能力的证明;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和信息。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01182人收看
  •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观念取代了私权保护应有的地位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观念取代了私权保护应有的地位

    内容:追溯其源,《1991年条例》中所强调的立法目的就是:“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这一立法目的存在着一个明显的问题:将管理作为立法目的,这完全是一种立法理念上的错位。如果是这样,以行政管理来替代私法便具有了十分冠冕堂皇的理由,显然,这是与法治社会应有的倡扬人权的法治观念背道而驰的。城市私房拆迁实际上是包括土地、房屋等诸不动产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行使其各自物权时发生的一种现象,这一现象的发生由于涉及不同的主体,故需要管理机构加以协调。那么: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观念取代了私权保护应有的地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2492人收看
  •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

    内容: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以下是专业人士整理的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我想大家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都会遇到交易所产生的费用,也许有大部分人对其中的费用不怎么清楚,基本都会找中介公司的帮忙算一下,但你们也许会怕中介的骗你们,因为我们公司交易透明,所以经经理批准,将详细的费用做如下解释:一、有产权的房子:⒈营业税:这个是比较重的一个税收,它的算法是:(过户价*面积*5。⒉契税:这个是您买一手房或者二手房都必须交纳的费用,具体算法是(过户价*面积*1。那么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4882人收看
  • 老商品房拆迁如何赔偿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老商品房拆迁如何赔偿

    内容:在现实社会中对于房屋拆迁是比较普遍的事情了,一般来说房屋拆迁的话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的。但是有的房子是属于老商品房了,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对于老商品房拆迁如何进行赔偿呢?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黄东洁律师
    2021.11.04825人收看
  • 租房合同写违约金要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租房合同写违约金要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内容:《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任冰峰律师
    2022.04.128705人收看
  • 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什么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内容: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了解房屋情况,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房屋问题,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周春花律师
    2021.12.0897人收看
  • 房屋租赁常见的法律纠纷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房屋租赁常见的法律纠纷

    内容:1、完备房屋租赁的法律要件 尽管房屋租赁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依据有关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必备文件还是可以降低风险的。双方都要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法律文件和有关身份证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向登记部门提供有关产权证明、租赁安全合格证、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意见和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等法律文件。《合同法》第225条对于转租行为的规定是: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房屋租赁常见的法律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1.12.2763人收看
  • 二手房按揭的首付多少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二手房按揭的首付多少

    内容: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转让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再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那么二手房按揭的首付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4236人收看
  • 关于违法建筑物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关于违法建筑物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除此之外,被拆迁人还有必要将自家房屋、土地的相关证件好好保存,为维权做好充分准备,防患未然。一般来讲,强拆的发生是会有征兆的,被拆迁人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如果自家周边的邻居大多已签订了协议,陆续搬走,且拆迁方态度强硬,这些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提高警惕。那么关于违法建筑物强拆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9435人收看
  • 年满16周岁可以单独买房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年满16周岁可以单独买房吗

    内容:能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情况下,该公民的买房行为可认定为有效。那么年满16周岁可以单独买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4.274975人收看
  • 房地产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房地产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内容: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房地产赠与的法律程序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31981人收看
  •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的

    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意见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项补偿要求被拆迁人必须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不得是违章建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周转补偿费就是针对此种情况,根据当地租房标准,根据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数量给予相应补偿等等。那么房屋拆迁补偿费的规定是什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3361人收看
  •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农村口粮田有土地使用证吗

    内容: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2、口粮田:在农村,只要有农村户口,村里就会分一定面积的土地,一般是一部分为固定的土地作为基本口粮地平均分给村里人,若有剩余用地,村民可自由承包土地,交纳承包费;3、承包地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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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737人收看
  • 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内容: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的,而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登记在户主名下的,如果分户的,未有宅基地的一方可以申请宅基地,那么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怎样变更处理?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芸律师
    2021.11.03157人收看
  • 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内容: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负债对一定的条件下给企业带来优势,在其他条件下也可以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过度负债还会给企业带来危机。负债规模过大,拖欠债务等,都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由于企业信用受损,供货方将谨慎对待企业的赊购要求,购买方也会重新考虑是否预先付款,当企业资金紧缺时,这无疑是雪上加霜。那么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6276人收看
  • 夫妻一方隐瞒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夫妻一方隐瞒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内容:夫妻一方隐瞒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债务相关规定的立法本意就是要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夫或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举债对于夫妻之间来讲有伤感情,可能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但是对于第三人来讲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在于被告丈夫与原告约定将借款事情隐瞒被告是否属于约定为个人债务,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更为妥当。《婚姻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都是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个人债务时夫或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那么夫妻一方隐瞒借钱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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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444人收看
  • 代位权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代位权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吗

    内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那么代位权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493人收看
  • 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

    内容:仓储融资是借款人将存货存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中,由第三方代为管理和保管,借款人销售存货后,购货人直接将购货款支付到借款人账户,银行用购货款冲减贷款;信托收据融资是承认借款人代银行持有商品的一种证书,形象地说,借款人利用银行贷款购买货物后,向银行开出信托收据,上面规定银行与借款人是一种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商品由借款人持有,货物销出后,借款人应当将货款及时转入银行贷款账户;抵押单存货融资是由第三方保证抵押品的存货存而定期签发给银行的文书。那么动产担保的相关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861人收看
  •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破产申请后如何清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破产申请后如何清偿

    内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那么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破产申请后如何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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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276人收看
  •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

    内容:随着现在的贷款的风行,产生了很多担保、抵押、债券之类的名词,但是这其中的具体内容细节很多人还是不怎么清楚,甚至有些模糊,而有的人便产生了”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的疑问。那么接下来律师365在这里为你解答。一、担保债权 :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那么担保债权和抵押债券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599人收看
  •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否执行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否执行

    内容: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否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人的抵押物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不能执行抵押人的其他财产,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那么抵押担保人的其他财产能否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286人收看
  • 起诉装饰公司欠款(给装饰公司供货欠款怎么起诉)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起诉装饰公司欠款(给装饰公司供货欠款怎么起诉)

    内容:装饰公司欠装修工人钱找不到人怎么办装潢公司欠钱不给怎么办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起诉状应包括被告的详细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清单等。

    林艳英律师
    2024.01.081017人收看
  • 朋友欠钱不还可不可以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朋友欠钱不还可不可以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那么朋友欠钱不还可不可以起诉,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99人收看
  • 债权法变动转让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法变动转让条件

    内容:债权法变动转让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么债权法变动转让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121人收看
  • 使债权人在借贷纠纷中权益得到保障得技巧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使债权人在借贷纠纷中权益得到保障得技巧有哪些

    内容:另外为了获得出借人的信任,很多借款人还会找有一些收入稳定或信誉较好的人作担保。作为担保人,也应充分了解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否则,在被担保人不能还款时自己会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当纠纷发生之后,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法律关系存在并实际交付借款的证据,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那么使债权人在借贷纠纷中权益得到保障得技巧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312人收看
  • 欠钱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欠钱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那么欠钱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08271人收看
  • 债权人的撤销权该怎么行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人的撤销权该怎么行使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果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那么债权人的撤销权该怎么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170人收看
  • 债务诉讼常见的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务诉讼常见的问题

    内容:债务诉讼常见的问题在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那么债务诉讼常见的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8882人收看
  • 代位权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代位权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内容:代位权诉讼需要什么证据提起代位权诉讼,需要债权人证明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可以有借条、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当事人陈述等证据。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如何举证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些。因此,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是否是合法的两个债权关系,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首要条件。那么代位权诉讼需要什么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145人收看
  • 担保法解释全文内容有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担保法解释全文内容有什么?

    内容:很多人对于担保法律非常的不熟悉,但是他又是紧贴近社会生活的法律,所以接下来大家来了解一下担保法解释全文内容有什么?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那么担保法解释全文内容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467人收看
  • 老赖欠多少钱可以起诉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老赖欠多少钱可以起诉

    内容:老赖欠多少钱可以起诉只要是欠债关系成立的,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老赖欠债,无论欠多少都可以起诉的,能否成功立案的关键是证据是否充足。《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那么老赖欠多少钱可以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232人收看
  • 夫妻贷款买房后离婚这个债务怎么办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贷款买房后离婚这个债务怎么办

    内容:目前,市场上很多年轻夫妇刚刚开始按揭购房。然而,有许多这样的情况,贷款还没有还清,夫妻关系破裂,甚至到了不得不离婚的地步。那么,夫妻贷款买房后离婚这个债务怎么办?听大律网律师分析下相关问题。

    张旭律师
    2021.10.21845人收看
  • 借钱不还?你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法律知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借钱不还?你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法律知识

    内容:你应当知道的借款民法典律知识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为了避免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欠钱不还,以及更好的约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了解有关借款合同的法律知识,有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借款合同更好的履行。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那么借钱不还?你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法律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546人收看
  • 黄金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黄金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内容:当质押黄金的市场价格跌至警戒线时,银行会及时通知客户增加押品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使得质押黄金的有效担保数量大于等于贷款本金。而当质押黄金的市场价格跌至平仓线时,银行将及时出售质押黄金,归还贷款。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本合同销毁,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单方行使质押权。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那么黄金质押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255人收看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内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进行维权: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龙珊律师
    2021.11.29362人收看
  • 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须具备的要件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须具备的要件

    内容: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精神,凡是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须具备三个要件:第一,必须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合法取得的财产;换言之,婚姻关系被法律承认以前和依法终止以后双方所得,以及各种非法所得均不列入共同财产的范围。也就是说,凡是已经有效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依照现行法定财产制,如果当事人没有就有关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论是一方还是双方进行的生产活动,其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进行经营活动的,无论是单独的还是共同的投资和经营,其所得收益均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所负债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作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须具备的要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16244人收看
  •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遗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独生子女如何继承父母遗产

    内容:民法典第五条进一步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周春花律师
    2023.05.2934人收看
  • 一方死亡了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一方死亡了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内容:一一方死亡了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是花在了夫妻双方身上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活着的一方还得把全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完毕。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那么一方死亡了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14116人收看
  • 一般什么条件下收养作废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一般什么条件下收养作废

    内容:收养行为成立的程序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行为必须进行的程序要求,主要是指收养登记的有关规定。根据新修改的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可以增加收养关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预防、减少纠纷,所以收养法对于登记成立的规定是合理而必要的,世界各国对于收养行为均采取登记成立的原则。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那么一般什么条件下收养作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23574人收看
  • 协议离婚法律知识大全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协议离婚法律知识大全

    内容:离婚协议书制作应尽可能得将涉及到的问题详细得约定清楚尤其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对于分割后房产的过户手续问题等这样有利于离婚协议的履行。建议当事人在情况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律师或聘请律师进行指导制作离婚协议书。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法律知识大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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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527人收看
  • 如何收集老公外遇证据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如何收集老公外遇证据

    内容:如何收集老公外遇证据可以先和对方沟通,达成书面的协议,在协议中让其确认其存在外遇的情形,之后可以再拿着这份协议做筹码,或谈判,或协商。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据此,有上述行为之一,可以要求赔偿。根本原因在于对方要是不承认,而你又没有对方外遇证据,就很难得到证实。那么如何收集老公外遇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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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801人收看
  • 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内容:《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为了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在总则部分规定了收养的五项基本原则。为了保证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还特别规定收养人应当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平等自愿原则体现在我国收养法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被收养人的同意。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体现在我国收养法中,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人不履行收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那么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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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3398人收看
  • 离婚后可以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离婚后可以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吗

    内容:离婚后可以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吗对方有不适合小孩成长的情况下是可以都判给母亲的。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那么离婚后可以两个孩子都判给母亲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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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7515人收看
  • 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必然生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必然生效

    内容: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必然生效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必然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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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208人收看
  • 离婚诉讼时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诉讼时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

    内容:离婚诉讼时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即使在此之前有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是以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次确认为有效否则无效。那么离婚诉讼时有哪些财产可以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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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1169人收看
  • 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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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内容:3、准备钱,尽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钱,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那么北京结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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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559人收看
  • 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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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在转继承纠纷中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跟大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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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05255人收看
  • 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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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

    内容: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一般是属于的没有能力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孩子不愿意跟随生活的就可能败诉。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那么离婚母亲起诉索要抚养权法院经审理驳回诉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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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6295人收看
  • 民法典中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否可以协定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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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民法典中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否可以协定

    内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那么民法典中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是否可以协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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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9127人收看
  • 婚外恋离婚赔偿何时提出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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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婚外恋离婚赔偿何时提出

    内容: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那么婚外恋离婚赔偿何时提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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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398人收看
  • 婚前给的钱离婚后归谁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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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婚前给的钱离婚后归谁

    内容:(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五)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婚前给的钱离婚后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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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920人收看
  • 民法典中离婚后小孩抚养多久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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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民法典中离婚后小孩抚养多久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那么民法典中离婚后小孩抚养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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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包括哪些内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的法定职责一般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照顾被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由下列人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那么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453人收看
  • 书面遗嘱在法律效力吗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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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书面遗嘱在法律效力吗

    内容:书面遗嘱在法律效力吗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有效。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那么书面遗嘱在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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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18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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